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我国水环境监测方法,满足水质应急监测工作的需求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硫化物、二价锰、六价铬、镍、氨氮、苯胺、硝酸盐氮、亚硝酸盐氮、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真空检测管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、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9 月18 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3 年9 月20 日起实施。